每逢meeting前的晚上,難免要熬夜苦拼一點進度出來,其實也不一定在幹什麼很要緊的事情,不過不知道為什麼meeting前一天就會擠出十分驚人的效率。從吃完晚飯大概七點多回來,到剛剛約凌晨一點四十分,我竟然破記錄的看完了一本644頁的中文電腦書,雖然談不上什麼精讀,不過這個速度打破了我自己看書的記錄。
這次看的書是我很喜歡的Head First系列的書,這個系列的書強調Brain Friendly,會盡量的利用比較淺顯易懂的表達方式來傳達一些艱澀的概念,我的Java啟蒙也是由這系列的書開始的。
暑假一開始我就去圖書館借了一大堆的書,本來想趁著暑假勵精圖治一番的,所以借的幾十本書(研究生好像最多可以借49本),加上暑假的借書期很長,大概是假設你暑假不會回學校還書的原因吧,所以六月底借的到現在10/3號才要還,雖然可以都已經借了這麼久但是幾十本書裡面被我用心拿出來翻過的真是少的可憐,有不少書因為懶得看已經分批先先拿去還了,時間一天天的過去,眼看著10/3號的大限就要到了,手上還有三本書要在那天前拿去還,在整理之際,想說還是拿來翻一下好了,不然書會哭泣的喔!翻一翻「XML之XX手冊」資料太舊了,而且還蠻艱澀的,放著。「Ruby on the Rails…」一時間應該搞不懂的,還是不要耽誤下個預約的人,放著。還有一本是「Head First 深入淺出 HTML、CSS 與 XHTML 」。
話說在網路還不普及的時代,阿喵就已經在使用網路了,雖然說不上是骨灰級的玩家,應該也算是老人一個了吧!第一次接觸網路的時候約莫是,28.8kbps~36.6kps數據機的時代,大概是國中一年級的時候吧,那時候家族裡面最會使用電腦,而且學歷也最高的是我的小舅,摸電腦也是要去外婆家才摸得到的,我們家的前幾台電腦都是小舅淘汰下來的舊電腦,既然是淘汰下來的電腦,規格當然也不會好到哪裡去,不過在當時電腦動輒四、五萬元的時代,可以撿個可以運作的電腦似乎還不錯。我記得那時候因為姐姐上高職有電腦的作業,所以小舅就把他的電腦送給我們家,我還記得那台電腦是Intel 486DX 40Mhz OverDrive(查了一下好像沒有該型號,不過40Mhz + OverDrive應該是沒記錯的,大概是這個樣子)原本的記憶體是4MB(30pin *4),有趣的是主機板上還有兩個72pin的記憶卡插槽,而當時有一種很有趣的轉接卡是4*30pin的記憶體轉接為1個72pin記憶體的轉接卡,我記得我用這樣把記憶體「升級」成12MB之類的(就是買一個72pin的記憶體加上原本4MB的記憶體),硬碟在我接手的時候是壞的,是我硬要修理結果換成Quantum Fireball 1.2G的硬碟,沒記錯的話這樣的硬碟就要六千多元。當時的主流電腦CPU是Pentium 100/133MHz,反觀我的486 40MHz落後的可不只一個世代,不過我還是把它拿來弄了很多的應用,那時候堅持要老媽把這台電腦修好的原因是因為要玩「金庸群俠傳」還有「三國志4」(過沒多久又出「三國志5」,所以我一直覺得玩遊戲不是什麼壞事,當初也是為了玩遊戲搞懂了很多東西,特別是因為機器不怎麼夠力,所以必須要了解很多優化的設定),當時是DOS的時代,所謂視窗就是Windows 3.1那種不怎麼好用的東西(或者說用不太到的東西),在所有東西容量都還不大的時候,一塊光碟650MB裡面塞滿了各式各樣的「寶物」真真正正可以稱為是「大X帖」阿。
在就活那台電腦後不久,Windows 95發行,大家紛紛把DOS 6.22+Windows 3.1換掉,Windows 95的建議配備是486 33Mhz、8MB的記憶體,那台電腦剛剛好Pass了需求,於是我的電腦也趕上流行「升級」為Windows 95,也大概就是這個時間網路在台灣才開始流行的吧。我記得我的第一台數據機是33.6Kbps的,因為不想要讓老媽知道還自己去偷買SEED NET的儲值卡(那時候撥接網路的付費方式有儲值卡的或繳月費的,還沒有像現在那樣一個月多少錢就全包的),還自己學會了如何接電話線(要盜接家裡的電話線到數據機上),配上了在資訊展的特價書中的「快快樂樂學網路」(這本書應該還在我的房間裡面,得去翻翻)展開了網路的初體驗。有點記不起來剛開始上網都在幹嘛了,ICQ應該是更後面的事情,應該是國三的時候吧,56Kbps的數據機上市,不過規格上分為X2及K56flex兩個陣營,後者較便宜所以我買了後者,把傳輸速度由3KB/s一瞬間提高為6KB/s,這樣爆炸性的成長仍無法想到多年後竟然可以用網路線傳遞DVD。
屁話說了一堆…,我記得我的第一個網站是用FrontPage Express用那台舊電腦寫出來的,是在我國中的時代(唸五專的時候換了台電腦)。在我剛碰電腦沒多久的時候就已經有WYSIWYG的網頁編輯器了,所以之後編輯網頁也都也很仰賴這類的工具,因此也從來沒有在HTML這個基礎上紮根過,用notepad寫一個很大的網頁是根本沒想過的事情,Dreamweaver8 剛出的時候還會覺得他要我用Style Sheet好像是替我找麻煩(因為看不太懂Style Sheet),為什麼不要像以前一樣在TAG那邊編輯樣式就好了呢!?之後用習慣也漸漸的看懂CSS,不過那些知識都是十分零散的。
剛剛我看玩了Head First這本關於HTML的書,有種「豁然開朗」的感覺,一些零碎的知識就這樣很緊密的連結在一起,更重要的是我大概看得懂CSS、也清楚為什麼要有CSS了。對於還不了解CSS還有XHTML的人們真的超推薦一讀的,而且你們可以跟我一樣不用耗費太多的精力就可以閱讀完這本書。今後應該還是會繼續仰賴WYSIWYG的編輯器來幫我完成網頁,可是在程式碼的設計與了解上,掌握度會高很多。整本閱讀完畢有種功力瞬間增加10倍的感覺(或許是錯覺),這種書如果可以早個3年看到,現在應該會更強個100倍吧!
話說,書看到一半約莫11點的時候電話突然響起,電話那頭傳來很久不見的老朋友的聲音,問我11月x日有沒有空,我念頭一轉就問「怎樣!是你要結婚了喔?」(Note.因為才獲知有兩個朋友要結婚),結果他說:「不是啦是那個XX要結婚了啦」,我咧,不是這樣的吧,是今年年底的日子特別好嗎?大家都趕著要結婚,11月是我proposal的月份阿!竟然有兩對新人要結婚,若不能到的話可不要怪我阿,真的到不了的話也只能獻上我最誠摯的祝福了。
挖馬咩就來垮~~~